為確保年節購物安全,台北市法務局1月針對轄內大型百貨商場稽查,32間受檢場所中有2家違規,分別是「新光三越A11館」及「家樂福三民店」,各罰新台幣12萬元並要求限期改善。連續假期將至,為了確保年節購物安全,台北市法務局主任消保官何修蘭指出,1月份稽查轄內32間大型百貨購物商場,其中「新光三越百貨信義A11館」及「家樂福三民店」2家業者,因違反建管規定,各開罰12萬元,並要求限期改善。建管處表示,新光三越百貨部分,3樓的防火鐵捲門無法正常起降,且在安全梯間堆積雜物;家樂福則是在1樓防火門前堆積雜物、防火鐵捲門無法正常起降、B1至B2安全梯堆積雜物。另外,消防部分檢查均合格。台北市政府提醒,各百貨商場在農曆新年間均會大量進貨,容易會有堆積貨品、妨礙民眾逃生情形,若民眾發現有違規情事,可隨時向建管處舉報,或撥打1999市民專線,凡查獲公安違規情形,絕不寬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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