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名嘴陳敏鳳爆料有電子業集資2億元政治獻金給馬英九選總統,馬對陳提告求償千萬,陳敏鳳今天判決免賠。判決理由認為,陳敏鳳雖不能證明馬總統在2008年競選期間有收受非法政治獻金,但依陳女提供證據資料,另名評論員劉文雄曾在電視評論過相關內容,加上大眾電信董事長吳清源的舊識提供的資料等,認為陳敏鳳有相當理由確信他說的是真實,且認定陳敏鳳已經過合理的查證。陳敏鳳因在「美麗島電子報」發文指電子業界在2007年有場12人的餐會,湊了2億元交給跟隨馬英九非常久的總統府辦公室主任康炳政,之後還一起聚餐,馬認為她說的並不是事實,因而提告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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