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姓男子的胞弟與真理大學胡姓女研究生因撰寫購物網站軟體衍生糾紛,2013年2月李到校園「要債」,向企業管理系系主任等人爆料胡女「論文外包」,並打電話給她楊姓指導教授告狀。胡女認為遭誤解,害她在碩士論文口試前飽受心理壓力,提損害賠償訴訟,向李求償25萬元慰撫金。士林地院認為李未合理查證就臆測,判賠5萬元。胡女表示,她的論文是要探討網路代買行為,以個案分析設計一個創新的網路代買交易平台網站,為了分析網站交易數據,自費請人撰寫購物網站軟體。胡女說,她學的是企管,不是資訊類別科系,若不使用相關軟體將無法獲取數據、統計資料,也沒辦法得出結果。她說,不能因她與李的弟弟有糾紛,就指控她論文外包,侵害她名譽。李表示,胡女在批踢踢電子佈告欄系統發包他弟弟代製網站軟體,她說因指導教授不滿意網站,要求弟弟多次修改,他才乾脆到學校找老師問個明白。李說,弟弟並未保證胡女一定能畢業,她不能將延畢責任歸咎於他。士林地院認為碩士論文若以外包方式取得,屬舞弊,應撤銷學位;學位論文是研究與思想結晶,與人格密不可分,任意指控論文外包,是羞辱人格。法官認為李姓男子沒合理查證,只是憑自己主觀懷疑就指控,胡女索賠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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