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力光電於2013年7月爆發無預警關廠歇業,600多名勞工有將近5千萬的資遣費無法獲償,勞動部及台南市勞工局、勞工保險局歷經2年多的調解、修法,資遣勞工終於將在今年2月農曆年前獲得清償。勞工局長王鑫基表示,這是去年2月4日勞動基準法第28條修正之後,工資墊償基金墊付資遣費最大案例,也是適用追溯條款首例。勞工局指出,奇力光電2006年成立,2013年9月29日宣告破產,由於公司員工都適用勞退新制,因此沒有舊制退休金欠款,但積欠近600多名員工資遣費約5000萬元。奇力光電成立7年多,根據規定,適用勞退新制勞工,資遣費按一年0.5個月計算,因此員工資遣費最多約在4個月左右。勞工局局長王鑫基表示,因奇力光電目前仍在破產程序階段,符合勞基法去年修法追溯條款資格。勞工局在奇立光電爆發無預警關廠歇業後,立刻入廠輔導協助勞工組成自救會,採取維護勞工權益的相關措施,包括申請勞資爭議調解會、開立非自願性離職證明書並協調雲嘉南分署就業服務站協助勞工申請失業給付等。勞動部為維護勞工權益,勞動基準法第28條修正條文於去年2月4日公布施行,積欠工資墊償範圍擴及雇主未依勞動基準法給付的退休金、資遣費及未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給付的資遣費,台南市勞工局開始協助勞工申請工資墊償,終於順利使勞工資遣費4700餘萬元於今年2月獲得清償。奇力光電員工日前向台南市政府陳情。圖/台南市勞工局提供 分享 facebook twitter pinter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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