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總局表示,2月6日地震造成台南地區嚴重災害,災區民眾只要持有村里長、警察局派出所、鄉鎮市區公所或相關機關出具的證明,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辦:「補發汽機車駕照、行車執照、牌照登記書等業務」、「辦理車輛報廢、繳註銷、停駛及號牌遺失或損壞者」、「車輛定期檢驗」、「交通違規罰鍰繳納、裁罰及汽車燃料使用費繳納」、「職業駕駛執照審驗」等監理業務,均可展延至今年8月5日前辦理。公路總局指出,若地震災害造成車輛受損,民眾辦理報廢、繳註銷、停駛,汽車燃料使用費計徵至今年2月5日止;辦理汽車修護,憑汽車修理廠開具的證明文件,可按修車日數減免,但必須在今年8月5日前提出申請。如受災車輛所有人往生,親屬辦理車輛繼承過戶或報廢、繳註銷牌照者,交通違規案件免罰及積欠汽車燃料使用費免繳,辦理汽機車繼承過戶者免徵是項規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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